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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常識-遇到警察臨檢時要如何保護自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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洩停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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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1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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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Canada Richmond
注冊日期:
2008-10-25
主題: 法律常識-遇到警察臨檢時要如何保護自己?
周日 五月 31, 2009 9:24 pm
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
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,您可以保障自身權益, 又能夠做個好國民。
【狀況1】駕車時遇到警察揮手視意停車,要求拿出身份證件時。
做法:微笑視意,然後拿出駕照、行照給員警看。 如果未帶駕行照時,再把身份證拿出來,配合路檢。
【狀況2】員警要求下車,並且要求主動配合開啟後行李箱時。
做法:告訴員警自己身份沒有問題,沒有理由配合,可駕車離去。
【狀況3】如果員警仍強制要求檢視後行李箱時。
做法:請員警提出檢示理由,如員警仍認為有必要,即配合其檢示, 並且要求員警當場填寫臨檢紀錄單。
【狀況4】員警如推稱未帶臨檢記錄單時。
做法:保障自身權益,仍要求員警開具臨檢記錄單。 如果員警執意不肯,記下背章號碼,然後直接撥一一○報案。
【狀況5】步行時,遇到警察臨檢,又未帶身份證時。
做法:向員警告知自己的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、家中電話, 以利員警查證。
【狀況6】員警要求帶回派出所調查身份時。
做法:當面拒絕,並再提供可辨識身份的方法, 大多數的員警如未發現攜帶違法物品或不是在深夜遊蕩, 多半不會刁難。
【狀況7】投宿賓館或到酒店等場所消費,遇到警察臨檢時。
做法:在賓館或場所服務生協助下,配合警察查驗身份; 員警敲門時,可要求出示警察證件,說明此次臨檢的用意。
【狀況8】合法賓館、酒店、舞廳等特種營業場所業者, 如果每日都被警方排定臨檢時。
做法:向員警查明臨檢理由,並發函要求分局提出合理說明。
【狀況9】長期投宿賓館的民眾遇到警察臨檢時。
做法:要求員警出示搜索票,否則可以不予回應。
【狀況10】遇到攔車盤查酒測,未飲酒卻被強迫酒測時。
做法:向員警表明自己並未喝酒,多數員警都會先試聞酒味。 如果員警仍要求酒測,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規定,還是吹口氣算了。
【狀況11】員警採取封鎖道路逐車攔查方式要求酒測時。
做法:要求員警寫下臨檢記錄單,再配合指示決定是否吹氣, 做為日後法律訴訟的依據。
警方執行臨檢勤務應遵循釋字五三五號意旨,人民對臨檢若有不服, 可於臨檢終結前提出異議,可於臨檢終結後提出行政訴訟救濟。 對於警察的臨檢,民眾必須配合不得拒絕, 但可以要求警員出示證件,拒絕臨檢警方可以『妨礙公務』 罪名加以逮捕。不過在臨檢時, 受檢民眾可以拒絕讓警方登記電話及住址的要求, 因為員警進行臨檢要求登記資料, 是為因應督察單位抽樣確認有無造假,但如此要求並無法源依據。
根據『警察勤務條例』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, 臨檢必須在公開場所進行,但不能對受檢人之身體、 所有物進行搜查,而且除了現行犯或準現行犯之外, 受檢人可以拒絕出示身份證。這是為了防止值勤員警『假臨檢之名, 行搜索之實』。譬如警方執行道路臨檢,要求駕駛人打開後車廂, 受檢民眾是可以拒絕,除非警方提出搜索票才得以為之。
因此,遇到臨檢盤查時只要僅記兩大原則:
一、臨檢必須是公共場所。
二、不能進入搜索範圍,包括對身體、所有物、住所的搜索, 都是臨檢範圍之外, 甚至要求非現行犯或準現行犯出示身份證在法律上都有疑義。
此外,警察值勤時的服裝儀容與攜帶裝備必須合乎規定, 否則民眾可以對員警進行『反臨檢』,逕行向所屬單位告發, 員警則可能遭受記點處分。碰過無法無天,態度惡劣, 存心找麻煩的的警察嗎?不要跟他吵,拿起手機,馬上打:「 受理電話警政署督察室:02-2394-3644」, 把這電話輸入你的手機,以備不時之需吧!請傳給你的朋友!
serendip
文章總數
:
83
注冊日期:
2008-09-05
主題: 回復: 法律常識-遇到警察臨檢時要如何保護自己?
周五 6月 05, 2009 1:53 am
How useful and wonderful! Great job, and thanks.
法律常識-遇到警察臨檢時要如何保護自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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